年金制度既已魄力改革 健保總額框架亦應突破 尊重醫療專業維護醫療品質
-今日(2017/06/29)立法院第九屆第三會期第一次臨時會第三次會議,議程討論到「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第六十七條 - 教育部再擬修正條文:
教職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恤金或遺屬年金,得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衡酌國家整體財政狀況、人口與經濟成長率、平均餘命、退撫基金準備率與其財務投資績效及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之;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條例施行細則定之。 教職員退休後所領月退休金,或遺族所領之月撫恤金或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付金額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百分五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
-對比此條撫卹條文審查時各黨的爭議,政府不敢隨意降低給付給退休人員。邱泰源委員反思全民健保的總額框架導致目前諸多弊病,不但打擊醫療專業與尊嚴,也嚴重影響醫療品質的提升。健保總額制度當初雖有補救的措施設計,但因種種原因卻一直沒有落實,導致各種弊病產生,如:點值過低、強力核刪,不但影響醫療照護品質,也打擊醫療從業人員士氣,更因為總額有限,致使許多新藥和新器材難以進入健保支付受惠病人。邱泰源委員表示:醫療體系需要改善,健保總額制度更應立即檢討並尋求突破之道,才符合公平正義,並幫助台灣真正成為健康大國。
-下個會期,在衛環委員會的邱委員也期待與立委同仁、醫界及衛福部等單位共同持續努力!